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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正> 商业秘密(trade secrets 或secrets of business)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展开而形成的一个法律概念,其含义有各种说法,就连概念本身的表述也不一样,我国学者有称之为“企业秘密”、“经营秘密”的,也有称之为“贸易秘密”或“工商秘密”的。美、德、日,以及南斯拉夫、匈牙利等,都把保持商业秘密作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之一。我国近年来的立法也越来越多地对有关问题作出规定,其中《技术合同法》、《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等法律中都涉及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,而“商业秘密”作为一个法定概念,首次见诸于1991年的《民事诉讼法》,该法禁止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,同时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,授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。
Abstract:① 参见(法)克里斯蒂昂·勒·斯汤克《法国的商业秘密法律》,载《法学译丛》1982年第三期。
② 参见沈尧曾、王静安《工业产权浅论》第225页,专利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一版。
③ 《法学词典(增订版)》第74页,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年第二版。
④ (联邦德国)赫伯特·斯顿夫《专有技术合同》第12页,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。
⑤ 周海荣《国际侵权行为法》第368页,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。
⑥ 《外国民法资料选编》第126-128页,法律出版社1983年第一版。
⑦ (台)史尚宽《债法总论》第148页,及梁慧星《中国人身权制度》,载《中国法学》1989年第五期。
⑧ 南斯拉夫法第8条第12项、德国法第20条第(1) 项、匈牙利法第6条均有关于贿赂、引诱、收买他人出卖商业秘密的规定。
⑨ (美)约翰·理查兹等《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法律问题》第183页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。
⑩ 德国法第17条第(1) 、(2) 项,第18条,第20条第(2) 项均有这方面规定,美国判例中也提出类似问题。
(11) 参见《日本通过〈反不公平竞争法〉第五修正案》,载1990年10月31日《法制日报》。
(12) 张坤明编译[美英德法日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制度简介》,载《法学译丛》1992年第一期。
(13) 参见(美)约翰·理查兹等前引书第181页。
(14) 参见朱效亮前引文,及1990年10月31日《法制日报》前引文。
基本信息:
引用信息:
[1]朱建农.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[J].商业经济与管理,1992(05):68-71.
1992-10-27
1992-10-27